台中25岁郑男2日傍晚将机车停放于崇德路2段的骑楼,3日出门牵车时却发现车身损伤,进而至中市警五分局报案,警方获报后着手调查,调阅监视器时发现警方监视器与店家监视器时间竟落差2小时,透过一步步比对,终于在7日寻获47岁肇逃者廖男。
中市警五分局交通分队警员许朝翔3日接获1起交通肇逃事故,肇事者撞到机车后未报案,亦未留联络方式径自离去,直到遭撞车主郑男发现车身有所损伤于是报案处理;许员了解后着手进行调查,先请附近店家协助调阅监视器,发现1名驾驶在骑楼骑车,左侧车身碰撞郑男机车的前车头,造成车辆向左倒地,而肇事驾驶将车辆牵起后就离开现场。
许员透过监视器知道肇逃者特徵为紫色安全帽及白色机车,但却无拍摄到车牌号码,未料下载警方监视器影像时,发现与店家监视器有时间差,再度回现场确认,时间竟落差近2小时;为确认正确时间,许员于30公尺外找到大楼监视器,虽拍摄到肇事者却仍无车牌号码画面。
经许员逐一比对周遭监视器,除确认后续行走路线,还回推肇事者在肇事地点前的路线,前后比对了8组路口监视影像,成功调到肇事机车车牌号码,并于7日连络车主47岁廖男说明;廖男承认他是肇事驾驶,并解释当下有将倒地车辆牵起,感觉车辆没事就离开了,所以未依流程处理。
警方通知报案人郑男已追查肇事者到案时,郑男表示,本以为监视器时间误差甚大且特徵不明显不抱希望,想不到警方细心且专业完成追查,非常感谢警方的用心。
中市警五分局分局长林沐弘呼吁民眾,不论驾驶何种车辆,请务必小心驾驶,万一发生车祸碰撞不要心存侥幸,留于现场厘清肇事责任,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与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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