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知名庙宇的安置机构林姓主任,涉嫌猥亵男园生,台东地方法院昨天判决有期徒刑4年。林姓主任曾获台东县政府「特殊贡献」的绩优社工表扬及金舵奖。
判决书表示,林男是具社工身分的台东县某安置机构主任,竟对经士林地方法院裁定安置在机构的男园生,犯下2起强制猥亵,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9月和2年5月;又犯伤害罪,处有期徒刑1年6月。应执行有期徒刑4年。
判决书表示,被告犯后多有对安置机构职员下达指示,不当影响被害人的陈述与案件调查,且与相识的司法人员不当往来,刺探案件侦查情形;林男虽一度认罪,却因被害人不愿原谅而再度否认犯罪,堪认林男并无真挚悔悟之心。
林男犯案后,爆发台东地院调查保护官向林男泄露个资,还发生检方当庭询问林男「跟法官约炮吗」的案外案,除洪姓保护官及「约炮案」男法官,检方还查出另有其他县市法官,与林男有密切讯息互动的不当接触,疑违反法官伦理规范,移司法院转各法院自律委员会调查评议。
林男曾获得金舵奖及台东县政府绩优社工的「特殊贡献奖」,并且出书和受邀到各县市分享社工经验。监察院今年8月以台东县政府社会处轻纵及包庇安置机构人员的不当对待,违失行为情节重大,提案纠正。(编辑:李锡璋)11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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