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多起掳人勒赎案的「恶龙」张锡铭,遭判无期徒刑定谳,迄已服刑16年8个月,近5年申请假释18次均遭驳回,台南监狱去年10月提报其第16次假释案,法务部审核后作成不予假释处分,张不服提起復审,遭矫正署驳回,张提行政诉讼,台南地院今天上午宣判驳回原告之诉。
列名十大枪击要犯的张锡铭,犯下杀人、掳人勒赎及杀人未遂等重大刑案,至少造成1死、12人遭掳,2名警员及1名民眾共3人受伤,也多次与员警激烈驳火,警方为此成立「猎龙专案」缉捕。张锡铭2005年在台中落网后,依掳人勒赎、杀人等罪,被判处3个无期徒刑,合併执行无期徒刑,目前已在监狱服刑16年8月。
张锡铭近5年申请假释18次都遭驳回,提行政诉讼,本月5日亲自出庭,希望矫正署不要对张锡铭有特别待遇。他质疑,与他同刑度的受刑人都已假释,同案的詹龙栏也已通过假释,但他每次申请都遭驳回,第16次报假释甚至连假审会都没通过,质疑假释标准不一。
矫正署则以同案10名被告依恶性程度有所区别,詹龙栏也被判2个无期徒刑,但詹龙栏入监执行20年才通过假释。 台南地院经过审理,今天裁定驳回请求,张锡铭与家属、律师皆未到庭,诉讼费用1000元由张锡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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