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前炼制事业部执行长徐汉因为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但他在接受庭讯时矢口否认犯行,还指出有共犯透过关押同房要他承担责任。桥头地院审理后,裁定徐汉自今年8月25日起延长羁押两个月,并禁止接见通信。本月25日羁押期满后,徐再度声请法院交保候传,桥头地院开庭审理后,认为他至今仍矢口否认犯案,前后供词不一,涉案情节重大,又有串证、逃亡之虞,裁定即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
专案小组于今年1月在徐汉的办公室内找到2700万元现金,法官审理后认为徐汉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4 条第1 项第3 款购办公用器材、物品、浮报价额及舞弊罪,同条例第4 条第1 项第5 款对于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罪、同条例第5 条第1 项第3 款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等。
法官认为徐汉有逃亡之虞,并与其他共犯勾串或串证之虞,有羁押的必要,桥院于今年5月26日,依刑事诉讼法第101 条第1 项第2 款、第3 款规定谕知羁押在案。今年8月底羁押期满,法官继续延押两个月。
徐汉日前以检方已将他起诉,已无串证和逃亡之虞,声请法院交保候传。但合议庭法官认为,徐汉不法所得金额庞大,犯行次数甚多,涉案情节又重大,恐面临之刑期非短,因而有逃亡之虞。
法官也认为,徐至今矢口否认犯行,且与其他共同被告共谋及分工经过等细节供词有所出入,有事实及相当理由认定有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仍下令即日起,再延长羁押2个月,可抗告。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