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直播主小花(化名)2020年间收到林姓粉丝的私讯,林男恫吓「我要公开我们的照片」、「只要我想要,妳让我爽,一切没事」等语,小花吓得赴约却遭到林男强行性侵得逞。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驳回上诉,仍依犯强制性交罪,判处林男4年6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林男2019年间透过直播平台认识直播主小花,2020年5月间林男竟以通讯软体传讯给小花写道,「我要公开我们的照片」、「只要我想要,妳让我爽,一切没事」、「妳就是让我不爽」、「取消追踪了啊,那妳死定了」、「我真的不爽了,不要后悔,妳也不用想直播了」等语。
小花因心生畏惧,便于收到讯息的同日晚间依照指示前往林男家中,林男强行把小花拉近房内,不顾小花拒绝发生性行为硬上得逞,过程中还导致小花手臂多处瘀伤,全案经小花报警处理,检方侦结起诉。
台中地院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处林男4年6月徒刑,案经上诉,台中高分院审理时,小花证称与林男仅是直播主与纷丝关系,从未发生过性交行为,自己也一直有固定交往对象等语。
法官认定,林男与小花之间毫无男女感情基础可言,小花自然不可能自愿与林男发生性交行为,认定林男的确违反小花意愿,再者,小花于事发后罹患创伤后压力症候群,亦可补强林男的确对小花做出强制性交行为,综合以上认为原审无违误,故驳回上诉。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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