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设计师4年前搭讪女子遭拒,陈男竟在民宅楼梯间殴打她,挨告性侵,法院判陈伤害罪并宣告缓刑,但陈男须赔女方抚慰金20万,陈男事后反控女方涉嫌强制、诬告等罪,台北地检署调查期间,因女子意外身亡,1日将该女子不起诉。
检方调查,陈男2018年2月17日一早,在北市松仁路遇见1名女子,误认对方是认识的人,尾随搭讪,女子因不认识陈男,回呛「谁知道你是谁?」陈暴怒,把女子压制在地并出拳殴打。事后女子验伤提告陈男涉嫌强制性交未遂、伤害等罪。法院依伤害罪判处陈男徒刑4月,缓刑2年,另陈男须要赔偿对方20万元确定。
事后陈男反控女子涉嫌诬告、妨害自由等罪;检方认为诬告部分罪嫌不足,先前已不起诉,至于妨害自由部分,检方调查期间,因发现女子已意外身亡,今天侦结,将女子不起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