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点费算不算工资,影响国营事业员工退休金多寡,劳资为此争讼多年。行政院上月拍板同意,从今年11月1日,经济部所属事业夜点费将纳入计算退休金。依据估算,油电糖水初期将为此每年要多支付7000万退休金,好处是终止长年司法纠纷。

中油、台电拥有电厂、炼油厂、天然气厂或石化厂等,都需24小时运转操作,须有夜间轮班人员,最早各事业只为这些员工准备宵夜或点心,后来于1948年改以现金发放「夜点费」。经济部表示,因其属「勉励与慰劳」性质,故歷来各事业未将「夜点费」纳入计算退休金。

但此遭劳团质疑是巧立名目规避夜间加班费,且夜点费不算工资,对劳退旧制、一次结清的轮班制劳工来说,将导致退休金缩水,多年来,光是油电两家公司累积就有1400多起诉讼案,且绝大多数是公司方败诉。

随着经济情势发展,社会对于夜点费的看法已逐渐改变,劳动部于2005年修正劳基法施行细则,删除「夜点费非属工资项目」规定,司法实务见解也渐趋认定「夜点费应纳入计算退休金」,经济部经多年开会研商,也终于获共识,报请行政院同意将夜点费纳入计算退休金,才有该院上月28日核定施行之举。

经济部指出,夜点费纳入计算退休金作法,已获得各事业工会一致支持。所属油电糖水4家事业约有1万2千名现职轮班人员,以及3400名已退休5年人员,都将一併适用。

依此人数评估,4家国营事业未来每年要增加约7000万元退休金支出,但该部强调,随着劳动旧制人员逐年退休,可望降至每年4000万元,有可避免劳资长年持续争讼,提振夜间轮班基层人员士气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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