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区吕姓里长被爆贿选,他与刘姓妻子今年10月间涉嫌透过邻长邀约选民到办公室座谈,并发放给选民装有数盒牙线棒、棉花棒的礼品,新北地检署近期指挥搜索,带回吕男、刘女等4名被告、10名证人,检方讯后谕知吕男、刘女30万元、20万交保,吕男、刘女后续经检方侦讯后,被谕知不起诉处分。
新北地检署检察官周彦凭8日指挥调查局新北市调查处、中和警分局、移民署北区事务大队新北市专勤队,搜索吕男住处及办公室以及共犯住处,查扣相关文书等物证。检方指出,吕男和刘女为求当选,10月间曾透过简姓、林姓邻长邀约选民至办公室进行座谈, 涉嫌以数盒牙线棒、棉花棒行贿。
检方讯后认为,吕男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犯罪嫌疑重大,但尚无羁押必要,因此谕知吕男、刘女交保,简姓及林姓被告各交保5万元。
新北地检署呼吁,买票贿选涉犯重罪,必将严加查缉,请候选人切勿以身试法,民眾若知悉贿选行为,若发现贿选情事,也请踊跃拨打检举专线进行检举,司法机关对于检举人之身分均会严格保密,且检举因而查获贿选者,可获得高额检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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