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2日台铁408次太鲁阁号撞击工程车因而出轨,造成49人死亡及超过百人轻重伤案件,为台铁60年来最严重的事故。事故主因是工程车在斜坡熄火,包商李义祥使用挖土机拖拉工程车,导致工程车掉落轨道所引起。花莲地检署迅及于4月16日以过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名起诉李义祥,其他涉案移工华文好、台铁主办工程司潘堂益等人同时遭起诉。
本案歷经一年多漫长审理,花莲地院在今天宣判,以过失致死等罪名判处李义祥应执行刑七年十月有期徒刑、台铁主办工程师潘堂益八年十个月最重、移工华文好则判决无罪。
被害人家属委任律师邓湘全到庭聆听宣判后,对于判决结果深表遗憾,其进一步表示,李义祥在工程车掉落后,眼睁睁看着太鲁阁号迎面撞上工程车,并未採取防免措施,应具有不作为杀人的间接故意,李义祥事后留在现场观看的种种恶行恶状,更令被害者家属愤恨不已。
邓湘全在审理时向法官说提出变更杀人罪理由,若李义祥警示火车提早剎车,即使无法完全剎住,还是可以减少火车动能而减少死亡人数,客观上存在不作为杀人行为。
无奈花莲地院仍仅过失致死等罪论处李义祥罪责,判决移工华文好无罪,同样令被害人家属无法接受。邓湘全律师表示被害者家属将会声请检察官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