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直播主小芳(化名)3年前认识一名男性粉丝,2人外出几次后,男子竟传讯息称要公开照片,还说「只要我想要,妳让我爽,一切没事」,要求小芳到他家,之后他就将对方压在床上,强行将上衣连同胸罩往上推,性侵得逞,法官一审判他4年6月,案经上诉驳回,全案确定。

判决书指出,男子在3年前透过直播平臺认识小芳,隔年他传讯息威胁对方:「我要公开我们的照片」、「只要我想要,妳让我爽,一切没事」,还说小芳让他不爽,他想要报復,骂「取消追踪了啊,那妳死定了」、「妳也不用想直播了,妳自己搞砸的,不要怪我无情」等内容,要求小芳出来见面。

小芳因为畏惧,当天就前往男子家中并一再拒绝对方性交要求,她就遭男子抓住双手,再被手臂勾住脖子、推倒在床上,男子用双腿跪压在她腿上,并强行将她的上衣连同胸罩往上推,并强脱内、外裤,最后性侵得逞,小芳身上留下多处瘀伤,内心受创伤下被诊断为创伤后压力疾患

法官认男子于施行强制性交之前,先胁迫小芳抵达居所,再紧接强制性交,且2人是在直播平台上认识,并无男女情感,男子竟基于自身情欲,预谋强暴性侵对方,犯后否认,以含糊未明、真偽不知证物,混淆心证,又未曾积极寻求谅解,考量他高职肄业,从事印刷、触控面板、按键等制造工作,月收入约3万元,未婚,没有小孩,处有期徒刑4年6月,案经上诉驳回,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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