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陆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长三角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当中提出到2025年,长三角区域资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行政壁垒逐步消除,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并明确要制定上海浦东、长三角区域协同的创新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根据《上海证券报》报导,该《行动方案》共7方面24条,在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方面,从改革、开放、公平竞争三个角度列出了3项任务。

第一是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包括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领域,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

第二是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包括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发布上海浦东、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探索实行企业休眠制度;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建立破产重整税费优惠和信贷支持机制等。

第三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着力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标投标、政府採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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