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一名男子去年外出时遭遇车祸,当下感觉身体无大碍,便不以为意,随即与肇事者协商以人民币600元(约新台币2623元)「私了」,怎料6天后突然死亡。经过法医鑑定,两者存在轻微因果关系,死者家属也提出告诉,求偿人民币30万元(约新台币131万元)。当地法院审理后,判处肇事者须赔偿近6万元。

《极目新闻》报导,2021年11月14日早晨7时许,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李力(化名)骑着一辆没依法登记,且机件不合标的摩托车在路上与张勤(化名)驾驶的小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李力自觉伤情不重,便与张勤自行协商以600元私了后,未报警即离开现场。

就在当天晚上,李力感到身体不适,前往蔡甸区人民医院就诊,被诊断出手指骨折。当即,医生要求住院,但是遭到李力拒绝。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6天后,李力居然在家中突然死亡。其家属怀疑是之前车祸所致,逐前往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交通大队报警。

经鑑定,法医认为李力的死亡原因是在重度冠心病基础上,交通事故外伤后因慢性胃溃疡併消化道出血,致大量失血而死亡,并认为交通事故所致损伤,与死者慢性胃溃疡併消化道出血存在轻微因果关系。报告出炉后,蔡甸区交通大队认定李力须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张勤对此次事故负次要责任。

2022年8月,死者李力的儿子向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肇事者张勤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30余万元。最后,结合事故造成外伤的参与程度,蔡甸区法院酌定被告张勤赔偿责任范围为原告损失的10%,赔款5.9万元。该案依法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明确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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