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新北议员候选人董俊良质疑,新北市选委会漏登他上缴的3项重要经歷,但抗议无效,因此他今天前往新北地检署按铃申告;新北市选委会反驳,经查选举公报刊载内容,是以候选人申请登记时所缴交的个人资料及政见稿为依据,并无疏失。

董俊良说,选委会提供给候选人填写的表格,当中学歷与经歷部分注明「学歷、经歷应分别填写,可自行调整空格,合计以150字为限」,自己完全照规定分开填写学经歷,而因为学歷部分只写了12个字,经歷写较多共列8项,两者相加仍只有127字,完全符合规定。

董俊良表示,由于选委会给予的表格原先预设学经歷预设字数是一样多,他又另外印了一张纸列出前5项经歷,浮贴在表格上,后3项经歷则写在原表格「经歷」的栏位处,交到新北市选委会,而选委会收件时也加盖骑缝章,表示知道该处有2页,但最后刊登出来的选举公报内容却少了后面3项经歷,分别为第2与第3届新北市议员参选人、新党第9与第10届党代表及新党副发言人。

董俊良怀疑,既然盖了骑缝章,就表示还有下一页,那为何新北市选委会竟有人把纸黏死,导致后续承办人员看不到下一页,「是否刻意所为?恶意让重要经歷无法被刊出,是偽造文书且意图使人不当选?」

由于董俊良抗议重印未果,因此今天前往新北地检署按铃申告;新北市选委会对此表示:「经查本会印制之选举公报刊载内容,系以候选人于本会申请登记时所缴交刊登选举公报之个人资料及政见稿为依据,并无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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