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因应国际趋势,落实减塑,将自今年12月1日起,北市辖内饮料店不得提供塑胶一次用饮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胶材质的PLA杯;北市环保局今表示,环保局多次与店家沟通并宣导后,辖内9成以上店家都已备货完成,届时可顺利配合上路;环保局呼吁大眾,源头减少一次用塑胶,共同落实《全球塑胶公约》。

环保局表示,我国自2002年起,即要求公部门、私立学校、百货公司业及购物中心、量贩店业、超级市场业、连锁便利商店业、连锁速食店及有店面的餐饮业等8大类业者,限制使用塑胶类(含保丽龙)免洗餐具,餐饮业者即改採纸餐具替代,迄今已逾20年。

环保局指出,2011年推动「一次用外带饮料杯源头减量及回收奖励金实施方式」政策,即希望透过给予1至3元优惠的方式,奖励消费者自备饮料杯来达到减量效果。

环保局表示,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四大连锁业者应提供民眾自备饮料杯购买饮料享5元以上价差优惠后,让消费者自备饮料杯有更大的诱因,引领民眾将环保意识化为环保行动,选购环保杯的热度也因此上升,自备杯比率更从过去的6%提高到16%,有部分连锁超级市场自主提高至8元的优惠,进一步吸引消费者自备杯具消费,都有助减少一次用饮料杯用量。

环保局说明,为使「饮料店禁用塑胶一次用饮料杯」政策顺利执行,环保局于6月及8月即派员至辖内列管饮料店业者做两轮宣导,包括法令公告事项、相关宣导单张等,确保业者瞭解政策内容。

环保局规画,11月中旬,再做第三轮逐店宣导工作,经访查结果,目前已有9成以上列管业者均已备货完成,皆可于12月1日依法配合实施,期能藉由此政策上路,有效减缓塑料污染对环境的危害。

此外,为提倡环保永续的观念,循环杯新制也将于2023元旦上路,规范连锁便利商店业及连锁速食店业者至少须有5%的门市提供循环杯借用服务,环保署已订定「循环(外借)杯良好服务指引」。

环保局指出,针对材质及标示、借用及归还、清洗、检验、环保理念沟通、良好服务标志等6大面向规范,确保循环杯服务系统的卫生及品质,使循环杯的借用服务达到一致的水准,民眾能安心借用,透过减少使用及循环再用,同步落实源头减废的政策,迈向城市永续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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