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洪姓男子,26日下午1时许,带母亲到中山国小投票,被主任委员发现携带两支智慧型手机进入投开票所拍照,经主任委员劝阻于投开票所不得拍照摄影不听,且消极不配合出示手机给予检查,甚至徒手攻击搜证员警,当场被警方压制带回侦办。

警方调查,洪男在投开票所拍摄的照片,虽然最后已经删除,但选务人员认为他仍涉嫌违反选罢法及公投法第一项,有其他不正当行为不服制止,将予以追究。

此外,洪男在投开票所外,徒手攻击持录影机搜证的侦查队张姓员警,也触犯妨害公务罪嫌,警方除将洪男带回侦办外,也通知家属将洪母接回家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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