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周报」总编辑兼发行人翁立民,遭检方起诉指控,2019年刊载内容不实之报导文章,指摘阳信银行未定之担保品却仍核贷36亿元,台湾高等法院驳回上诉,依银行法之妨害信用罪,判处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罚金。可上诉。
高院认为翁男虽否认犯罪,但阳信银行放贷之担保品权利归属,已经民事诉讼判决确定,并无疑义,他却仍于「168周报」内为前述不实指摘,他辩称有相当理由确信为真实,并不可採。
高院指出,翁男涉犯妨害银行信用罪及加重诽谤罪,依想像竞合犯规定,从一重论以妨害银行信用罪;审酌他未与阳信银行达成和解之犯罪态度后等一切情状,判处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