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卓姓男子与女友分手后,竟将前女友含着生殖器的照片上传至前女友友人的脸书,惨被告上法院。彰化地院审结,依妨害风化罪,处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卓姓男子与A女曾为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分手后仍有感情纠纷,未料今年3月间,卓男将先前与A女交往时合意拍摄的性爱影片,截取A女嘴含生殖器的猥亵照片,以公开留言的方式张贴在A女友人的脸书涂鸦墙,A女知情后立刻报警求助。

彰化地院审理时,卓男认罪,法官认为,卓男张贴在A女友人脸书的照片,内容为A女口含生殖器,依一般社会通念,足以认定该照片目的是在凸显淫秽、不雅的猥亵行为,用来刺激与满足他人性欲,的确属于猥亵影像。

法官考量卓男以网路散播A女私密猥亵照片,除了使被害人心理承受极大负担,也对社会善良风俗产生负面影响,实在不该;兼衡卓男认罪,家庭经济状况为小康等一切情状,依犯以网路张贴猥亵影像供人观览罪,处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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