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苏姓女子从大陆阿里巴巴网站以台币150元低价购入千余台含400种游戏的掌上型游戏机,在虾皮卖场以每台199元价格贩售,被员警网路巡逻逮获法办,苏女违反着作权法遭判3月、得易科罚金。由于主机内含26款任天堂经典游戏,日商任天堂株式会社另提民事诉讼,苏女须以100倍价格赔偿任天堂37万元,可上诉。

2020年3月苏女从大陆阿里巴巴网站以150元低价购入千余台含400种游戏的掌上型游戏机,在虾皮卖场刊登「现货、秒发、復古游戏机掌上游戏机!妈咪团购」讯息,以199元价格卖出120台游戏主机。

员警网路巡逻时发现,先下单购入一台主机后,确认游戏主机内含超级马力欧、马力欧兄弟、大金刚系列、敲冰块、网足排球等26款任天堂旗下经典游戏,讯后依违反着作权法送办。

高雄地院审理时,苏女辩称不知道贩售盗版游戏主机是犯法的行为,但法官认为违法事证明确,依散布侵害着作财产权之重制物罪判苏女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

任天堂另提民事告诉,以每个游戏单价450元计算,苏女卖出120台,侵权总值已高达140万4000元,但任天堂只求偿90万元。此外加上每台游戏机侵害9件注册商标,以仿冒品零售单价264元的200倍计算,每一个商标损害金额则为47万元,任天堂要求苏女须赔偿137万元。

苏女强调,不知道扣案的游戏机是仿冒商标商品,最多只赔得出16万元。法官认为,本案应就商标权和着作财产权两部分计算。商标权部分,以游戏机零售单价每台199元的100倍计算,苏女应赔17万元。着作财产权部分,苏女应赔偿任天堂20万元,两者合计需赔37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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