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4)日凌晨,高雄市警局1名侦查队长前往1间餐酒馆消费,没想到,几杯黄汤下肚后,竟与该餐酒馆店员起了口角,过程中疑似手有挥到店员脸部,因此,店家便拨打电话报警;高雄市警局表示,该员违反执勤前饮酒规定,记过2次,言行失检,影响警誉,依违反警察人员奖惩标准,申诫2次处分并报请警察局调整非主管职务。
据了解,该名侦查队长在参加友人的餐叙后,继续到餐酒馆续摊,岂料,酒过三巡后,竟与店家发生起争执,发生口酒纠纷,在过程中疑似挥手碰到店员脸颊,因而引起店家报警,警方抵达后才发现是自己人闹事,便立刻向上通报。
经该分局查证属实,该名队长属于勤务中饮酒,依员警违反勤前饮酒规定,予以记过2次;另外,言行失检,影响警誉,依违反警察人员奖惩标准,予以申诫2次处分,并报请警察局调整非主管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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