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检署日前针对今年9月一件走私案,声请羁押5名涉案的大陆籍船员,但基隆地院以基隆地检无管辖权为由,裁定驳回。基隆地检署为避免涉嫌走私的5名嫌犯逃过我国刑事制裁,8日下午紧急完成抗告理由书,向高院提出抗告。
今年9月中旬,海巡署北部分署淡水海巡队获报,在新竹外海查获一艘没有船名的中国大陆渔船。海巡队员登船后,发现船上冰柜里,有着一批分装好的冷冻牛肚,纸箱上还印有简体字,怀疑杨姓船长走私冷冻牛肚来台,还没等到接驳渔船就被海巡队查获。这批牛肚经秤重,总数达65公吨,海巡队遂连船带人押回,将船上连同杨姓船长在内的5名船员逮捕,安置在海巡署第二岸巡队玛鋉留置室。
由于这个案子是淡水海巡队在新竹外海查获的,5名嫌犯都被安置在新北市万里区,因此新竹地检及基隆地检都有管辖权,案发当时经高检署协调后,将全案移转至基隆地检署侦办。
日前,由于5名嫌犯3个月的留置期即将届满,基隆地检依杨男等5人涉犯涉犯惩治走私条例等罪嫌,向基隆地院声请羁押,却遭地院以无管辖权为由裁定驳回。检方担心,若涉嫌走私的5名陆籍船员无法羁押遭我方遣返,则等若纵放嫌犯逃脱我国的刑事制裁。因此火速完成抗告理由书,向高院提出抗告。
据了解,基隆地院与地检署主要是在嫌犯的「所在地」以及「住居地」的定义上,有不同见解,基隆地检署只得向高院提出抗告,避免嫌犯逃离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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