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女子小花(化名)与男友自高中交往13年,去年接受男友求婚后筹备婚礼之际,才发现男友不仅会嫖妓还男女关系混乱,最终婚事破局,小花不满青春遭耽误,怒向男友求偿精神抚慰金30万元。台中地院审结,判男方要赔5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小花主张与男友自高中起交往已13年,去年1月接受男友求婚后,她却发现男友不仅偷偷嫖妓,还与黄姓女子过从甚密,2人为此于去年5月分居,她询问男友详情,男友却直接提出分手,最终于去年10月正式分手决裂。
小花认为,她耗尽青春,满心喜悦准备与男友结婚,但男友违反婚约,导致她的期望落空,还须面对周遭亲友追问失婚原因,已经导致她顏面尽失且承受巨大精神压力,故依法向男友求偿30万元精神抚慰金。
对此,小花男友表示,去年分手时小花曾传讯提及,「我们也不用再联络了」、「我们就是分手了」、「所以我们就是不可能了」等语,认为小花是基于个人意愿选择结束婚约关系,他是成全小花,并非不履行婚约,且他与小花的婚约只是在餐厅进行的简单仪式,并未实际筹备婚礼与发喜帖,不认为小花有顏面尽失的情况。
台中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2人的对话纪录,发现男方曾传送「对不起我没尊重妳」、「妳很好是我很烂」,小花则回覆,「可是我很爱你」、「为什么我们不能一起努力」等语,均可显见小花意图想挽回男方,没有解除婚约的意思。
此外,法官指出,双方均将订下婚约的事情分享在网路上,亲友皆知,如今因男方过失导致婚约解除,恐导致小花日后再度建立亲密关系时产生恐惧与障碍,酌情后判男方要赔偿5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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