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江姓男子与李姓女医生相识多年,前年初交往后决定于5月闪电结婚,江男前后给付34万元聘金,未料李女数度说谎并推延婚期,让江男气得解除婚约并要求李女返还聘金。法院审理时,李女称34万元为交往的零用金,但法官不採信,判李女须全数返还定谳。
判决书指出,江男主张,与李姓女医生结识15年,2020年1月两人正式交往并论及婚嫁,口头约定好同年5月结婚,李女也曾向他说「想当5月美娇娘」等语,他先后向给付李女共计34万元聘金。
江男表示,但李女收到聘金后,先是称自己遇上院内医疗纠纷须赔偿200万元,提议延期婚约,他查证后发现非事实,李女便改口称是院外医疗纠纷等一再推迟婚约,让他觉得李女毫无完成婚约的意念,当他要求李女返还34万元聘金时,李女却称聘金是生活零用金已花光,实在让他感到晴天霹雳,也认为无法与李女结婚,故提告要求解除婚约,同时要求李女返还34万元聘金。
对此,李女称,她的确收到江男匯款34万元,但款项用在保养品、平板、衣服等治装费用,也就是男女交往期间的生活花费与零用金,聘金应该是男方及其家属亲自到女方家中提亲后所给付的金额,但江男并未正式提亲,她仅是要求延后婚期,就被江男数度恐吓导致身败名裂,认为自己无理由返还34万元。
法院审理时,法官勘验2人对话纪录,发现的确曾提及要当5月的美娇娘与喜饼、聘金的话题,对话中江男所支付的金额也符合江男的主张,故不採信李女说词,一审判李女应返还34万元聘金,案经李女上诉被驳回,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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