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正副议长选举贿声贿影,台南地检署昨天大动作搜索、传唤正副议长邱莉莉、林志展在内的11名被告,经漏夜侦讯后,幕后关键人物圆山国际开发公司总裁杨志强及前民进党中执委郭再钦,分别被检方声请羁押禁见。台南地院今天晚间7点30分开庭讯问后,深夜11点28分裁准郭再钦羁押禁见,杨志强则无保请回。
法官认为,被告郭再钦否认犯行,但就妨害投票自由部分,有证人证述、通讯监察译文等可凭,足认被告有妨害投票自由之犯行,涉犯刑法妨害投票自由罪,嫌疑重大;加上被告与部分证人所述歧异,有事实足认有与共犯、证人有串证之虞;此外,由于还有共犯林士杰尚未到案说明,在全案未查明之前,有事实足认被告有串证的可能。
至于被告杨志强虽坦承与方一峰聚会,但否认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共同对有投票权之人行求罪,卷内证据也不能证明被告曾与其他共犯,提及以金钱行求之意及实际行求之事实,亦无证据显示杨有与其他共犯就本次议长选举共同谋议之事,难认已达成行求的犯意联络,不符羁押要件,应予驳回,并将被告释放。
至于议长邱莉莉被谕知50万元交保、副议长林志展20万交保;国民党3名跑票议员李文俊、李镇国、张世贤,分别以25万元、15万元及10万元交保;无党籍议员黄丽招10万元交保,李文俊友人黄怡萍20万元交保,李镇国妻子高玫仙10万元交保。
另外,南市区渔会理事长林士杰则因传唤未到,检方也已核发拘票,将依法拘提到案。
据了解,选罢法行贿罪规范直辖市议会议长、副议长选举,对于有投票权之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约其不行使投票权或为一定之行使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币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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