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新兴的交通工具微型电动二轮车、简称微电车,已在去年11月30日正式纳管,北市警南港分局指出,民眾如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及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相关条文规定,可能面临将3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罚锾,车辆也可能会遭没入,为避免民眾因不熟悉修正内容而误触规定,南港分局特地到各机关、学校进行交通安全宣导。
南港分局日前前往中华科技大学,向外籍学生宣导如果欲选择微电车做为交通工具,应确实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并登记、领用、悬挂牌照后才能上路,如未领用牌照行驶,公路监理机关将处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并禁止其行驶;同时也应配戴合格安全帽、禁止载人、禁止酒后驾车,更不可擅自变更相关装置或规格。
南港分局提醒,岁末年终聚会较多,饮宴中如有饮酒,应找代理驾驶或改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切勿心存侥幸酒驾,并记得「汽车路口慢看停,行人走路停看听」原则,共同维护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