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警中和分局中原派出所张姓员警,去年3月盘查林姓男子驾驶、悬挂偽造车牌的宾士车时,林男拒检逃逸,张员追车追到中和景平路连开3枪射击,子弹从后方挡风玻璃处射入,导致车上锺姓乘客后脑中弹死亡,新北地检署2日依过失致死罪嫌将张员起诉。

警政署表示,本案已责请新北市警察局给予同仁相关法律协助,及因公涉讼的经费辅助,经费不足部分可向警政署申请补助,会积极关怀、协助同仁,提供心理谘商辅导,全力作为同仁后盾。

警政署指出,为强化员警正确使用警械,保护民眾生命财产安全,已于去年10月完成《警械使用条械条例》的修法,更明确的定义警械使用时机,警政署亦针对修正后的第4条「径行射击」的四款时机与情境,参照学者着作及法院、地检署的相关侦审文书,撰拟径行射击书面资料及拟定情境模拟,供员警教育训练运用。

警政署强调,会持续强化员警教育训练,增进正当、合理的用枪观念,以保护民眾生命财产安全,并兼顾警察人员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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