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又称「小过年」,鑑于春节除夕晚间太平区光兴隆桥有民眾施放烟火,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及社区安寧,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结合消防局、环保局及三河局等单位,于4、5日晚间派员加强光兴隆桥旁及太堤东、西路沿线劝导与取缔,首日稽查就有成效,令不少于河堤、公园运动的民眾直呼安静许多。
太平警分局分局长蔡庆星4日晚间9点至至凌晨1点亲自带队前往光兴隆桥及太堤东、西路沿线,并结合台中市消防局第三救灾救护大队、环保局及经济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防汛护水志工等单位进行加强劝导及联合稽查取缔勤务,警方更贴心制作中文、印尼、越南以及泰语等多种语言宣导看板。
蔡庆星表示,节庆期间放爆竹烟火虽是风俗民情,但应以不占用道路及扰乱居民作息为前提,于深夜时段施放往往惹来民怨,希望藉由柔性劝导及联合稽查让民眾施放爆竹烟火时应有所节制,以免妨害居民安寧及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
另,太平警分局也于日前派员至辖内各厂区、行文至邻近大里工业区等433家工厂对外籍移工们实施宣导;太平警分局指出,4日晚上并无民眾聚集喧哗及任意燃放爆竹等情事,只见不少爸妈带着小孩提灯笼欢庆元宵,可见成效,5日晚间将再前往巡查,还给民眾安寧的生活环境。
台中市环保生态保育志工协会理事长蔡鸿仁表示,非常肯定太平警分局的作法及协调联繫工作,这段期间辗转听到许多附近工厂负责人正向反应,移工们在警方的宣导下,逐渐了解不当施放爆竹烟火恐有触法之虞,也收到约制之效果。
太平警分局说明,根据「台中市爆竹烟火施放管制自治条例」规定,夜间0时至6时施放飞行及升空类的一般爆竹烟火,应申请专案许可才能施放,如违反将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警方将着重于占用道路、扰乱安寧等行为进行取缔。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