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总局表示,经本局于2月4日派员至iRent公司进行稽查,确认该公司未依「个人资料保护法」与「汽车运输业个人资料檔案安全维护计画及处理办法」採行适当之安全措施致个人资料泄漏,又未订定完整个人资料檔案安全维护计画,且因该公司届期仍未改正,发生外泄风险之个资笔数达40万笔,情节重大,已明确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第27条第1项及第2项规定,爰依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8条第4款规定处最高罚锾新台币20万元。
公路总局已要求业者落实个人资料保护法相关规定,并于2月28日前提送完整改正佐证资料,倘后续查有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情事,将按次处以罚锾。本局将持续督促汽车运输业者落实用户个资维护及企业社会责任,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