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和年仅15岁的国中少女交往,两人在交往的半年期间偷嚐禁果恩爱3次,却害得少女怀孕。少女即将当小妈妈的事情曝光后,惹怒少女家人,男子也因此挨告妨害性自主,事后男子以390万元分期20年与少女及其父母达成和解,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已和解,且男子犯后坦承犯行,依3个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合併处有期徒刑7月,缓刑5年。
阿荣(化名)在2021年6月间和当时年仅15岁的少女婷婷(化名)交往,阿荣明知婷婷未成年,却为了一逞色欲,在2021年7月至11月间,于友人家中和婷婷3度发生性行为,导致婷婷怀孕。
婷婷父母知情后气得提告妨害性自主,阿荣和婷婷家人达成调解,阿荣同意赔偿婷婷及其家人390万,并从2023年开始到2043年分期摊还,并表示2023年2月到2028年1月,期间每个月给付2万元;2028年2月到2043年1月,期间每个月给付1万5000元,总共分期20年。
法官审酌阿荣高职肄业、为家中长男,犯后坦承犯行,且已和婷婷达成调解,依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女子性交,共3罪,各处有期徒刑3月,应执行有期徒刑7月,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全案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