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南市政府经发局局长陈凯凌被控在七股工业区开发工程案中,涉嫌收取厂商现金贿赂及喝花酒,去年12月23日遭裁定羁押后,因全案尚未侦结,承办检察官依涉犯重罪、有勾串、灭证及逃亡之虞,于2月15日向法院声请延长羁押,台南地方法院订今天下午2点50分开庭审理。

检调发现,黄姓厂商因有意参与七股工业区开发计画相关工程,循线找上陈凯凌帮忙。期间陈凯凌收受厂商提供的现金答应协助,但最后因对方不符资格无法承揽工程告吹,进而导致东窗事发。检调人员搜索陈凯凌的住处时,搜到1只牛皮纸袋内有现金10万及名片1张,据查该名片即是黄姓厂商。

目前检调掌握到陈凯凌帐户内异常的现金流大约200、300万元,陈虽坦承收取现金及喝花酒、接受性招待,但否认收贿。

另外,针对购屋资金来源一事,陈凯凌也否认不法,但因检调掌握建设公司提供的购屋付款等相关资料,加上陈与其妻所证内容前后不一,互有出入,仍被认定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罪嫌疑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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