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议会上周召开临时会审理县府追加预算案,议长张峻以首长未出席报告裁定「延审」,府会僵局仍未解。县议会今刊登「寻人启事」广告,请县民协寻县长徐榛蔚及副县长顏新章;张峻强调议会保留最大沟通弹性,以延审作为转圜空间,请徐县长儘快与议会联繫,让重大民生议题通过审议,不过县府也强硬回应,依地方制度法及内政部函释,县长、副县长皆非属应列席人员,是议长过于独断。
花莲县议会今刊广告、议会入口电子看板,议长张峻并在脸书发文,协寻县长徐榛蔚及副县长顏新章启事,张峻表示,县府每天一篇新闻稿,指议会临时大会的遗留议案延后审议,责任在花莲县议会,直接甩锅给议会。
张峻说,徐榛蔚每天勤跑婚丧喜庆、活动,做一些村长和民意代表做的事,对于重大议案,议会邀请县长蒞会说明,竟以不变应万变拒绝和不回应,让府会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全当机,县府直接关闭与议会的协商大门,希望花莲县政府适可而止,否则将适得其反。
张峻请徐县长为县民的权益和福祉着想,0918地震和尼莎颱风的灾后復建、112年中低收入户加发生活补助、还有急迫性的交通建设,以及攸关弱势族群社会福利,都等着徐县长来议会说明,花莲县议会随时可以召开临时大会,让重大的民生议案儘快通过审议。
县府回应,针对县府送请57项民生必需经费审议,议会要求副县长应列席说明,依地方制度法第48条及内政部(88)台内民字第8803107号函释已明确说明,县长、副县长皆非属应列席人员。
县府说,议会主张提案二、三读「延审」,在议事规则中,并无明订延审字眼,议长及议会主任未经议事规则修正的法定程序,自行创设法律未明定的延审,而实际上议事规则第13条却有明确搁置之处理,则议会主张法律未有之延审与议事规则内明订搁置,适用优先顺序为何?将无所遵从。
县府认为,议会属合议制机关,邀请副县长到议会列席一案系个别议员于会中提临时动议,却未经议长张峻徵求4位以上的议员附议,漠视议会议事规则第10条第1项规定,张峻议长径自于会议结束前敲下议事槌,独断行为剥夺议员权力行使,更置民生福祉于不顾,对于此事县府深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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