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民党中常委萧景田、国民党士林、北投党部执行长曾繁川,被控替北市新科议员林杏儿贿选,士林地检署去年接获检举后介入侦办,12月21日到萧家彰化住处搜索,不料被萧翻墙逃跑,案经士检发布通缉、萧自行到案,法院将保金提高到1500万,士检向法院提请当选无效之诉后,检察官23日侦结,依违反《选罢法》中的行贿罪起诉萧景田、曾繁川,另外收贿的9名里长也一併遭诉。
士林地检署指出,去年底九合一选举,曾繁川为了帮助同党籍候选人林杏儿竞选,在投票前前往士林、北投区的里长办公室,有些则是在林杏儿竞选服务处内聊天,萧景田拿出林杏儿的竞选文宣寻求支持,同时交付装有1万元现金的信封,希望他们能在竞选期间帮忙拉票,让林杏儿能够顺利当选当选。
检方接获情资执行搜索,扣得装有现金的信封,其中被告许姓、黄姓、魏姓、陈姓、陈姓、左姓、周姓、薛姓、张姓、张姓等10人涉犯收贿罪,其中1人因坦承犯行,并缴回犯罪所得,检察官给予缓起诉处分。
检方传唤里长说明,部分里长表示萧景田给钱时说,现金是党部给予的竞选经费,并由他个人出资,林杏儿以证人身分应讯则否认贿选,并称交付现金他并不知情,更没有指使、教唆贿选,去年12月28日检方讯后请回,更对外发声明澄清与贿选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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