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退休的台湾高等法院法官林金村,遭监察院弹劾指控他在1999年至2014年担任庭长期间,知悉翁茂锺或其相关联公司为涉讼当事人,仍多次与翁茂锺餐叙、会面交往,并收受翁茂锺餽赠之衬衫及保健保养品,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后判决,部分因超逾追惩时效而免议,其他部分不受惩戒。
监察院弹劾指控,林金村在1997年任职台南高分院法官兼庭长,而翁茂锺为台南地区知名商人,其佳和集团旗下怡华公司所涉百利案纷争,但林金村从1999年间起与翁茂锺多次餐叙见面,并收受翁茂锺餽赠之衬衫及保健保养品,甚至引介司法人员结识翁茂锺。
监察院认为,林金村与翁茂锺之往来会面与收受礼物,从外观上整体观察,显易使一般客观理性之第三人产生法官与涉讼当事人结交往来之印象,严重损及法官应保有之独立、公正、中立、廉洁、正直形象及法官职位尊严与职务信任,核有违失,情节重大。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