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的侯姓女子去年10月确诊遭台北市卫生主管机关指示隔离,但她为了接送小孩擅自骑乘机车离开隔离处所,因在台北市建国北路2段与锦州街口发生交通事故,警方获报查出她违反隔离措施外出趴趴走,台北地方法院依违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判处拘役20天,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侯雅雯在20221年10月12日上午因确诊而经卫生主管机关指示其在同年月11日至同年月18日间,在她住处进行隔离,侯女明知新冠肺炎病毒传染力极高,竟然为接送小孩,擅自骑乘机车离开隔离处所,检方考量她侦查中坦承不讳,声请简易判决。
台北地院审酌侯女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罹患新冠肺炎后,并无遇生命、身体等之紧急危难,竟未能遵守规定,擅自离开隔离地点,造成其他人受传染之风险,衍生社会不安及恐慌,有所不该,判处拘役20天,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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