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10日检举,新北市新庄区好市多卖场旁,有不明人士倾倒废土及垃圾入塔寮坑溪中,现场尘土飞扬,新北市环保局派员前往稽查,当场查获行为人为河道清淤工程的承包商,并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及空气污染防制法规定告发,最高可分别处300万元及500万元罚锾,当下已责令业者立即清除河道污染物,以维护水体生态环境。
该承包商表示,对于工人的不当行为造成民眾困扰及环境污染感到非常抱歉,后续将严格督导,不会再犯,并会负起责任儘速将河道清淤作业完成,以改善塔寮坑溪的水质。
环保局表示,河道清淤时通常会一併清理周遭侧沟,以避免其中的废弃物流入河川,该承包商进行塔寮坑溪清疏工程时,因一时便宜行事,将侧沟清出的垃圾及淤泥先丢入塔寮坑溪内,欲待河道清淤作业时再一併清除,殊不知此举已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条规定,且过程当中还导致尘土飞扬,亦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第32条规定。
至于上月底塔寮坑溪附近飘散带有塑胶的恶臭味,环保局清沟奏效,目前仍持续在稽查以及进行清理疏通。环保局强调,为守护塔寮坑溪,已加强巡检沿线可疑污染,并使用科学仪器持续监测,对于污染环境者决不宽贷,即便本案业者表示最后会一併清除河道的垃圾及淤泥,但使用错误的作业方式造成环境污染,仍应依法究办,稽查人员已当场告发。
环保局呼吁民眾,勿随意丢弃垃圾于道路、河川中,即便是烟蒂般的小垃圾,进入侧沟后,就会流入溪河、流向大海,破坏生态环境,也增加额外的清除成本,且已有研究报告指出,烟蒂中含有的重金属及致癌物,最后还是会藉由食物链回到人体。并再提醒,水污染案件常为间歇性稍纵即逝,民眾若发现污染行为,请立即拨打新北市政府1999市政服务专线反映,环保局将即刻派员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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