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曲创作才子韦礼安2018年和前东家「福茂唱片」约满不续约,遭对方质疑擅自终止合约而求偿1038万6433元,一审判福茂败诉,福茂不服上诉,高等法院二审21日改判韦礼安败诉,须赔偿488万余元,可上诉。

韦礼安2018年离开合作10年的福茂唱片,自行成立新工作室,引发前东家不满,主张双方签约时约定创作满90首歌或8张专辑,认定韦礼安仅与福茂合作仅发行50首歌曲,未达到此目标便解约,提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双方合约未终止,并求偿1038万6433元;当时韦礼安委任律师表示,歌曲发行与否取决于福茂,并非歌手单纯创作即可列入计算,等同福茂可利用合约条文「无限期延长」期限,有失公平,而韦礼安已发行95首歌曲,包括LIVE CD、电影主题曲、创作DEMO、活动主题曲等,福茂却未列入合约计算。

一审台北地院法官认定韦礼安已完成合约,不必赔偿,福茂不服上诉,台湾高等法院21日判决逆转,指出双方的合约类推适用委任契约,韦礼安可终止但未达终止契约的条件,认定他仅创作88首歌曲,未达福茂主张的90首歌,计算金额后,改判韦礼安败诉,须赔偿488万余元,可上诉。

而福茂唱片也在社群回应,歷年来对歌手的培植及爱护不遗于力,捧红数十位以上的艺人,不论是否仍有合作,大家至今都和乐相处,如同多年好友一般。 合作过的上百组歌手当中难免有极少数的一两位,可能因为各而种时空背景不同的心态下,偶有违反合约的情况。

福茂唱片从来就没有要追究违约艺人到底, 只是希望得到大家公平的认同。 只有在遭受到偏颇对待时,不得已而无奈诉诸法律。 如同福茂唱片在与张韶涵的官司胜诉之后, 也主动提出不会主动上诉要求更多赔偿, 并且也不会要求张韶涵赔偿法院所判决的全部金额。

关于韦礼安的案子, 在官司进行当中 , 福茂唱片一直採取愿意和解开放的态度, 但是韦礼安本人多次反覆, 因此福茂唱片也只能让官司继续进行。 在第二审胜诉之后, 福茂唱片仍然一本初衷, 不打算主动提出上诉要求更多的赔偿, 相反也愿意和韦礼安展开和解。 艺人的培植很困难,维持更加不易, 希望大家都能够更上一层楼, 不必把精神花在诉讼上面。

福茂唱片身为台湾少数存留的主流唱片公司之一, 对于自我的定位和责任有所期许。我们始终和业界所有人士和乐相处, 希望将数十年来和许多业界先进共同努力创造的台湾流行音乐价值继续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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