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举例说明,被继承人甲君遗产税应纳税额为新台币200万元,遗产中有存款300万元,甲君之继承人为配偶及其子女乙、丙、丁、戊共5人,只要继承人其中四人(应继分合计5分之4)同意申请以甲君之遗留存款300万元缴纳遗产税,因继承人过半数且应继分合计已逾三分之二,稽徵机关于应纳遗产税额200万元范围内,可核发遗产税同意移转证明书,供继承人向金融机构办理存款遗产转帐缴税事宜。

该局提醒,纳税义务人取得国税局核发之同意移转证明书后,请依限前往金融机构办理存款转帐缴纳税款手续。

#继承人 #遗产 #存款 #申请 #应继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