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男子经常与女邻居争吵,先前因数度辱骂对方「孬种」、「一天到晚跟人吵架」而挨告,一审依诽谤罪遭判处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1万元,案经上诉,法官认为男子所言非恶意,女邻居的确经常与其他邻居起纠纷,属于合理评论,改判无罪,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男子于2020年3月开车行经女邻居住处前的空地时,不慎撞倒女邻居的脚踏车,双方因而起争执,男子则连连辱骂,「你是孬种」、「一天到晚跟左右邻居都在吵架」、「一天到晚跟人吵架」等语,女邻居认为名誉遭毁损而报警提告。

一审审理时,法官认为男子不以理性方式与邻居沟通,欠缺尊重他人的观念,且犯后不认罪,未与女邻居达成和解等情状,故依诽谤罪,判处男子拘役10日,得易科罚金1万元。

案经上诉,法院重新勘验证据,逆转认定男子所言并无恶意,包括女邻居经常与其他邻居发生衝突等言论,均为事实并非凭空捏造,另外员警访谈其他邻居后,发现女邻居并非只与男子相处不睦。

法官最终认定,男子所称,「一天到晚跟左右邻居都在吵架」等语,属于合理评论,难以认定男子主观上有毁损女邻居名誉及公然侮辱诽谤的犯意,改判无罪。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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