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姓男子2021年在淡水一处茶室喝酒,凌晨3时许酒酣气盛,竟搭计程车到新北市三芝取枪,再到儿子生前的仇家住处,对门口摆放的汽车开2枪,检警获报后,立刻逮人并在山区的草丛内起出枪枝,他声称多年前在北市东区购得,全案依非法持有枪弹罪嫌起诉。
郭男以4万元购买1把改造手枪和7、8发子弹,藏在新北市三芝一处工地,案发当天,郭突然想起和林男有嫌隙,先搭乘计程车到三芝,声称要去旁边小解,请司机在旁等候,拿到枪之后,转往林男的住处,朝门口两辆车各开1枪。
林男以及胞弟发现轿车遭枪击,立刻报警,隔天中午警方在新北石门逮到郭男,并在身上起出2颗子弹,郭坦承犯案后,将枪枝藏在山区电线杆旁的下水道,而计程车司机则完全不知情,依照郭男指示,开往犯案地点,听到2声枪响后才惊觉不妙,士林地检署依恐吓、非法持有枪枝、子弹罪嫌起诉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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