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去年屏东县长选举结果,国民党候选人苏清泉除向屏东地院提起选举无效之诉外,29日更向屏东地检署提出刑事告诉,洋洋洒洒列举15项投开票缺失,一口气告了8名投开票所主任管理员及主任监察员,提告贪污、不实登载公文书等罪,更强调不排除第二波追加提告,可能一口气增加60名被告。
苏清泉委任律师张静表示,手上证据显示,包括投票前有投开票所事先将县长票匦加封、并未公开查验内部是否为空箱;另有人拿私章一次盖6、7人的选票;还有人用手印领了一迭选票等,共15项明显违法疏失。
苏清泉也谈到,去年11月26日开票后,他声请保留证据,结果不到24小时就被驳回,随后抗告也被驳回,理由是投票单、选举名册等东西都在屏东县选委会地下室,没有保留必要,但在诉讼期间对方又改口,这些东西都放在选委会办公室,且律师在阅览选举名册时还发现都没弥封遭破坏。
苏清泉说,选完至今将近4个月,已经可以把票都换过一遍,我们是在这种情形下提告诉,难怪会被消遣;现在争的是台湾民主能继续走下去,牺牲自己也没关系,但要拚的是公平正义,他想不通为何有选务人员甘愿替无良政客配合,这都是合理怀疑,他也强调「夜路走多还是会碰到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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