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被评为行人地狱,各地接连发生未礼让行人,因而酿成伤亡事故意外,为改善行人事故,交通部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自3月31日起提高对于车辆未礼让行人的罚责,平镇警方也将严格执法,以维护行人及弱势用路人安全。
平镇警分局交通组组长王瑞程表示,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及转弯时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将由现行小型车处罚2000元、大型车处罚2800元,一律提高为3600元处罚,机车维持1200元;若不暂停让携带白手杖或导盲犬的视觉功能障碍者先行通过,小型车也将由现行处罚3600元提高为4800元、大型车由现行处罚4500元提高为7200元(机车维持2400元)。
除此之外,此次也针对非号志化路口安全部分一併修正,若支线道车不让干线道车先行;少线道车不让多线道车先行;车道数相同时,左方车不让右方车先行;或是行经无号志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规定或标志、标线指示,皆从现行处罚600元提高为机车处罚1200元、小型车处罚1500元、大型车处罚1800元。另遇闪光红灯未停车再开,则由现行处罚900元提高为机车处罚1200元、小型车处罚1500元、大型车处罚1800元。
警方呼吁,行人通行穿越道时应注意交通状况,遵守交通规则,不可随意穿越,应走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同时,驾驶人也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行人优先通行,共同落实交通安全,就能营造出更加友善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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