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男大生与一名学妹有肉体关系,后来他交了女友,学妹就拒绝与他嘿咻,没想到他就拿出过往拍的性爱影像威胁,称「你不想被别人看到那些照片吧」、「不理我就外传喔」,还要求学妹一定要吃事前避孕药,共性侵对方5次,地点在对方租屋处和学校厕所,遭法官判刑2年、缓刑5年。
判决书指出,双方为学长、学妹关系,曾发生关系,男方曾拍下性交照片、影片,后来因交女友,遭学妹拒绝再发生关系,他就用LINE传讯息「拜托啦…一次就好」、「不管,你一定要吃(指事前避孕药)」对方仍拒绝,他又说「你不想被别人看到那些照片吧」,女子称月经来,他说等月经结束直接去找对方,前年9月在女子租屋处性侵对方一次。
男子前年10月再度传讯息「不理我就外传喔」、「我现在要过去了」,在学校厕所内再次性侵对方,去年1月、5月又说「而且你没忘记我有很多你的照片吧」、「我不管反正1:40你没过来我就外流」等内容,共性侵女子3次。
法官认为男子犯下5次性侵,考量没有前科,犯后悔悟,双方以50万元和解,女方同意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每罪各判1年8个月,合併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必须提供180小时义务劳务,期间赴保护管束,并没收犯案用的iPhone1支、电脑主机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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