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就业服务法第58条修正规定,未来移工行踪不明时,产业雇主递补新移工的等待期由6个月缩短为3个月,家庭看护移工的雇主递补等待期由3个月缩短为1个月,预估修法后,约有3000名雇主可立即申请递补新移工,其中家庭雇主约1000名,产业雇主约2000名。
劳动部表示,近年人口结构快速变迁,每年工作人口减少18万人,且国人就业观念及习惯均已改变,移工一旦行踪不明,人力未能及时递补,将影响产业缺工及家庭照顾需求。因此,经立法院跨党派多位委员提案修法并经三读通过,大幅缩短失联移工递补等待期,以回应产业及家庭人力需求。
为协助产业移工失联后递补等待期间的人力需求,劳动部将提供雇主客制化媒合服务,积极运用雇用奖助及就业奖励等多项就业促进措施,服务雇主3个月内递补等待期的人力需求;而家庭看护移工雇主,在1个月内递补等待期内,劳动部将加强宣导使用长照2.0服务资源,被看护者如经县市长期照顾管理中心评估为长照需要第2级以上者,均可申请长期照顾及喘息服务。
劳动部说明,就业服务法第58条修正生效后,符合递补资格条件的雇主,可在规定等待期间过后立即申请递补,劳动部将配合明定申请递补新移工的程序规定,特别是外籍家庭看护工失联逾1个月,或是雇主与家庭看护移工双方合意转换经废止聘雇许可逾1个月,两种情形皆可申请递补新移工,尽速补足所需人力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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