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一名男子前年与2名朋友买了列印机与寻找触感似钞票的纸张后,竟在住家制作275张千元假钞,后来找来2名传播妹开车上路时,掏出3张假钞向槟榔摊买了菸酒,还装阔说不用找钱,店家收下钱一时没察觉,后来察觉异状报警,法官判主谋3年6个月徒刑,另外2人另行审理。

判决书指出,高姓男子与2名友人在前年3月8日在3C量贩店买了一台彩色印表机,又到文具店以手触摸各式纸张,选择与真钞触感相似者,之后在其中一名友人住处偽造纸币正反面,再以美工刀、剪刀及塑胶尺裁剪成千元纸钞275张、半成品69张及失败品1包。

高男和一名锺姓友人前年3月与2名传播妹该开车到屏东一处槟榔摊,锺男拿出3张千元假钞买了总金额2770元的洋酒2瓶、菸2包、矿泉水2瓶,并表示不用找钱,槟榔摊店员事后才发现钞票有异报警,警方后来搜索锺男住处,高男于同年5月12日投案。

对于上述行为,高男落网之后皆坦承不讳。屏东地院法官认为,高男不从正当途径获财富,却与友人一起制造偽钞,行为已影响国家社会金融秩序,考量到他犯后坦承犯行,也与沈姓摊主达成调解,最终依妨害国币惩治条例第3条第1项之偽造币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全案仍可上诉。锺男与另名友人则另行判决。

#槟榔摊 #纸张 #传播妹 #找钱 #列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