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陆财联社报导,近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眾、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但「路边摊」也不是从此放任,该《条例》也规定,摊贩经营场所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与市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公尺1000元人民币罚款;情节严重者,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工具。
根据大陆财联社报导,近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眾、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但「路边摊」也不是从此放任,该《条例》也规定,摊贩经营场所具体划定办法由区人民政府与市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公尺1000元人民币罚款;情节严重者,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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