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保全阿义(化名)去年10月到职后便积极追求大楼女主委,谎称自己是单身,双方因而交往并发生6次性行为。不过,当女主委欲前往男方住处或查看身分证时却屡遭搪塞,让她察觉有异,一路追查到对方住家,没想到上门后却惊见男方仍与妻小同住,让她崩溃怒告贞操权受侵害,法官判阿义须赔偿给付女主委20万元,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女主委主张,大楼保全阿义到职后不久即向她展开追求,表明自己已与前妻离异七、八年,双方再无联繫,故渠目前为单身状态,导致她误信为真,与对方交往并发生6次性行为。
交往期间,她屡次提出想前往阿义住处,但均遭对方以不愿让前妻及小孩知晓为由婉拒,为求慎重,她便要求对方出示身分证件,以确认其配偶栏是否为空白,却遭阿义藉口搪塞仍持有旧身分证。
女主委察觉有异,透过关系查得阿义住处地址前往查探,却发现阿义仍与配偶子女同住,震惊之下向对方求证,他才坦承自己隐瞒已婚身分。
女主委表示,倘若自己知悉阿义已婚,自无可能与之交往并发生性行为,阿义的欺瞒行为,违反她性自主决定权,已然侵害她的贞操权,更让她为此事日夜饱受精神折磨,身心遭受极大打击,因次向他提告求偿60万元。
法庭审理时,阿义坦承的确有欺瞒已婚身分,但他当时正与配偶协调离婚事宜,也对此深感抱歉,亦愿意负担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但女方求偿金额实属过高,以他的经济状况显无法负荷。
法官认为阿义刻意隐瞒已婚身分,与女主委发生性行为,即是以消极隐匿重要资讯之诈欺方式,使女方陷于错误而同意与之发生性行为,已严重妨害女方意思决定自由,不法侵害其贞操权,因此判阿义须赔偿给付女主委2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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