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林姓男子2021年透过刘姓房仲购买房屋,不料林男在整修时发现天花板有电线外露、烧焦漆黑等疑似火灾痕迹,一查发现该屋2015年确实发生过火灾,明显与不动产现况说明书的内容有所出入。一气之下告上法院向房仲求偿,近日彰化地院判决出炉,法官判刘姓房仲需赔44万912元给林男。
判决书指出,林男2021年已655万元买下刘姓房仲介绍的中古透天厝,再展修期间发现天花板有电线外露、墙壁斑驳、烧焦漆黑等疑似火灾的痕迹,好心邻居也提醒他该屋确实有发生过火灾,林男为此向彰化县消防局查询,确认他买的房子曾于2015年12月6日发生火灾。
而林男发现后,找上刘姓房仲要求赔偿,不过刘姓房仲却辨认她不知道,不是故意没有告知,而是前手屋主就没有告知她,所以认为她没有责任,林男一气之下,拿着「不动产委托销售标的现况说明书」告上法院,要求刘姓房仲赔偿。
法官认为,「不动产委托销售标的现况说明书」内,「是否曾因火灾及其他天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建筑物损害及其修缮情形」询问内容中,确实勾选「否」,此部分可归责于刘姓房仲,当时火灾无造成人员伤亡,但可预期市场对曾发生火灾的物件有减损价格,依环宇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鑑定,认定火灾造成房屋价值减损5%。
儘管刘姓房仲否认有故意不告知瑕疵,但法官审酌,儘管火灾仅短短发生15分钟,但各楼层均遭烟熏,足以造成交易价值减损,林男事后支出修缮费11万5500元,加上房屋折损的32万5412元,因此刘姓房仲应赔偿林男44万912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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