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航空城机场园区与附近地区第一期特定区区段徵收案,安置街廓4阶段土地分配已结束,许多搬迁户纷纷开始规画建屋事宜。由于部分土地所有权人为高龄长辈,不少民眾询问领回抵价地后,移转或赠与子女有何优惠?桃园市地方税务局表示,领回抵价地后首次移转,应以原土地所有权人实际领回抵价地的地价为原地价,计算涨价总数额,课徵土地增值税,可减徵40%。
桃园市地税局芦竹分局负责芦竹、大园2区的地方税稽徵工作,据了解,近期几乎每2至3天,就会有民眾来询问搬迁户安置街廓土地移转税务相关问题。
地税局指出,搬迁户取得航空城安置土地配地,土地誊本上所有权人取得的登记原因若为「领回抵价地」者,依照《土地税法》第39条之1规定,于领回抵价地后第一次移转时,应以原土地所有权人实际领回抵价地的地价为原地价,再计算涨价总数额,课徵土地增值税,其土增税可减徵40%。
地税局举例说明,父亲取得领回抵价地后,若将该土地赠与给子女,按一般税率核定土地增值税为100万元,因为是领回抵价地后第一次移转,可减徵40%土增税,故最后核定税额为60万元,计算方法为「1000000-(1000000×40%)=600000」。
不过,地税局也提到,若民眾领回抵价地,经配偶间相互赠与,不课徵土地增值税或信托登记,减徵土增税的权利就像按下暂停键,于再次移转计徵土地增值税时,仍适用减徵40%土增税的规定。
地税局表示,民眾若对是否需缴纳土地增值税有疑虑,可透过财政部税务入口网,或桃园地政资讯服务网的线上试算服务,先行试算土增税,也可备妥相关资料后,拨打服务电话或临柜查询进行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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