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15日至8月15日,新北市政府禁止在三芝区至林口区3海浬内海域使用刺网渔具作业,同时也禁止在三芝区至林口区距岸3至6海浬间海域从事拖网作业,违者依《渔业法》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新北市政府渔业处呼吁,现禁渔期将至,渔民遵守相关规定,以免违规受罚。
新北市三芝区至林口区刺网渔业以舢舨居多,船体小难以航行到3海浬外作业。近年来民眾海洋资源永续意识提升,新北市府经过与渔会及渔民沟通协调之后,实施禁渔期配合辅导转型措施,逐步管制并减少该海域的刺网渔业。
另鉴于拖网渔业对海洋生态环境之影响,每年6月15日至8月15日,未满50吨之拖网渔船除应遵守中央公告之「拖网渔船禁渔区位置及有关限制事宜」禁止于距岸3浬内作业之外,亦禁止于新北市三芝区至林口区3至6海浬间海域作业,违者依《渔业法》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以维护该区海洋生态之永续。
新北市渔业处表示,新北市三芝区到林口区刺网渔船筏多为家计型渔业,以小舢舨渔船居多,刺网渔业管制措施在充分沟通协调下逐步来推动,配合补助辅导转型,让渔民可持续从事对海洋环境较为友善的渔业,达到环境生态及产业永续双赢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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