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3名男子日前组成卖淫组织,分别负责招揽生意、看顾小姐和驾车接送,为女子刊登广告称「林口长庚最后二天最强技术深海毒龙,赖:XXXXX,加我请截图」,遭警方锁定后,员警假扮成顾客上门,一举逮捕3男1女,法官判其中1男使女子与他人性交而容留以营利罪,判刑3月、缓刑2年。
3名男子共同组成应召集团,潘姓男子在「捷克论坛」刊登广告称「林口长庚最后二天最强技术深海毒龙,赖:XXXXX,加我请截图」,招揽男客人,客人会用LINE帐号与昵称「$Angel$正常营业中」的人联繫,讨论交易代价及预约时间、地点,另名男子负责看顾小姐安危之工作,另名则负责驾车接送。
一名苏姓女子在工作室内卖淫,见到客人就说提供全套、半套性交易,分别是每40分钟2500元,60分钟3000元,分别需上缴1千、2千元,桃园龟山分局员警前年1月假意与苏女进行性交易,到现场后即表明身分,后来3名男子经通知到现场关心苏女安危,遭一併逮捕,当场查扣润滑油、现金9900元。
其中一名男子被法官依共同犯意图使女子与他人为性交行为而容留以营利罪,处有期徒刑3月、缓刑2年,并应于判决确定之日起一年内,向公库支付新臺币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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