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蔡姓男子,在新北三重某路口,随机搭讪一名18岁女子小美,声称自己是设计师,可以免费染髮,引诱对方到旅馆后强行指侵。隔一个月,蔡男又在交友网站以相同手法,诱骗14岁少女小芬,并重施故技强行硬上。法院审理后,依强制性交2罪,判蔡男有期徒刑4年10月。
根据判决书,蔡姓男子于110年11月27日下午2时52分许,在新北市三重某路口,见到18岁女子小美独自站在公车站牌前,于是主动上前搭讪,并佯称自己是髮型设计师,可以免费协助染护头髮。
小美信以为真,随着蔡男前往某旅馆房间,当2人进房后,蔡男立刻露出狰狞面目,强押小美在床上舔摸胸部及下体,并以生殖器摩擦下体后指侵。
蔡男犯案后食髓知味,隔月17日晚间9时许,又透过交友软体LEMO向14岁女子小芬佯称可以免费替她染髮,小芬也信以为真,而与蔡男相约后到同家旅馆,蔡男故技重施,一进房后就将小芬压在床上性侵。两名被害人受害后回家向家长哭诉,经报警后逮捕蔡男。
法乾审理后,认为蔡男与2人名被害人素不相识,却未能控制自己私欲,分别进行性侵,不尊重告诉人2人身体及性自主权,造成2人身心受创,恶性重大,小美与家人拒绝调解,小芬及其父母则达成和解并赔偿,依强制性交2罪,判蔡男有期徒刑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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